二程的《詩經》學
臺灣大學中文所
邱培超
一、前言
北宋程顥(一0三二—一0八五)、程頤(一0三三—一一0七)兩兄弟,當代學者相當肯定其於宋明理學中的價值與地位[1]。當代學者對於二者的研究成果,亦可謂汗牛充棟[2]。我們可以發現,大部分的學者都將心力置於探討二者的心性之學、形上思想等。然而,身為中國傳統儒生的二程,對於經書的理解、研究,亦應值得我們探討。終究二程在研究經書背後的意義,所透顯的目的,更是有重新釐清的必要[3]。
然而,由於二程在經學上的研究,並不如一般的經學家,有著豐富的注疏成果。如今流傳下的資料,除了《周易程氏傳》是程頤對《易經》作完整的經解外,對於其他經書就沒有如此完整的注疏。二程對於其他經書的研究成果,於《二程集‧河南程氏經說》的卷三至卷八可見。其中,內容包括二程對於《尚書》、《詩經》、《春秋》、《論語》,以及二程改動〈大學〉等[4]。實際上,在二程的語錄中,也散見有二程在經學上的見解。因此,本文主要以語錄中論及《詩經》,以及《河南程氏經說‧詩解》的部分為主要資料,探討二程對於《詩經》學上一些基本問題的觀點與解詩的特點,以及二程在其《詩經》學中所展現的經世致用思想。
二、二程解《詩》之方法及特點
目前可見《詩經》中所流傳三百零五篇的詩歌,其形成的過程,二程提出個人的看法,認為:
詩者,言之述也。言之不足而長言之,詠歌之,所由興也。其發於誠感之深,至於不知手之舞,足之蹈,故其入於人也亦深,至可以動天地,感鬼神。虞之君臣,迭相賡和,始見於《書》。夏、商之事,雖有作者,其傳鮮矣。至周而世益文,人之怨樂,必形於言;政之善惡,必見刺美。至夫子之時,所傳者多矣。夫子刪之,得三百篇,皆止於禮義,可以垂世立教,故曰「興於詩」。(《二程集》,頁1046)
首先,我們可以發現,二程在論述詩歌的產生,基本上接受〈詩大序〉中「詩言志」的觀點。〈詩大序〉認為:「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5]其次,詩歌既然是人們情志所抒發而成,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會有詩歌的產生,因此必然由來許久。二程認為,在虞舜之時,君臣之間的賡和可見於《尚書》中。而夏、商兩代,雖然應也有詩歌的創作,但流傳於後世的,卻十分鮮少。直至周代,人們的怨樂、情志透過詩歌的形式表達出來,而大量的流傳下來。其中,人們對於當時政治的治亂,也透過詩歌表達出讚美、怨諷之意。換言之,詩歌不再只是情感的抒發,實際上,有現實政治的意義與目的於其中。然而,如此的觀點,我們也都可以在〈詩序〉中見到。再者,二程認為,周代流傳下的詩歌眾多,而經過孔子刪定,存三百篇。其中,這三百篇詩歌,由於經過孔子之手,因此都以禮義為依歸,足以為後世萬代的教化準則。孔子刪《詩》之說,最早由司馬遷所提出,認為:「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6]對於孔子究竟有無刪詩之說,後世學者眾說紛紜。唐代孔穎達首先提出相反的意見,認為孔子並沒有刪《詩》之舉[7]。顯然地,二程並沒有接受孔穎達的意見,而堅持孔子刪詩之說。然而,二程之所以不接受孔穎達的意見,當然有其個人的堅持與想法。例如在《遺書》中有一段記載是如此的:
有問:「《詩》三百,非一人之作,難以一法推之。」伯淳曰:「不然。三百,三千中所擇,不特合於〈雅〉、〈頌〉之音,亦有擇其合於教化者取之。篇中亦有次第淺深者,亦有元無次序者。」(《二程集》,頁28)
有人問程顥:今日所流傳的三百首詩,既然不是特定一人所作,則無法有一主要的法則可貫串這三百首詩歌。對於如此的懷疑,程顥是反對的。因為,程顥認為,孔子手刪三千餘篇詩歌,而成今日所見的三百首。可見,這三百首是經過孔子認可的,是有聖人之意於其中的。其中,不僅是〈雅〉、〈頌〉之正音、正樂以及頌美德行的詩歌被留下外。更重要的,孔子保留了合於教化意義的詩歌於《詩經》中。雖然這些詩歌中有次第深淺的不同,或有次序凌亂的現象,但是有一重要的法則是不變的,是足以貫串其中的,即是「教化」的意義。我們如果看〈詩序〉,可以發現教化的意義貫串全書,而《毛傳》或鄭玄的《箋》詩,也順著〈詩序〉的精神加以注、箋。關於二程與〈詩序〉及漢儒之間的相關問題,下文再加討論,此不贅述。換言之,在二程的觀點中,《詩經》中的詩歌,如果沒有經過聖人之手,則不論有幾首詩歌,都不見得會有特殊的意義或價值。當然,恐怕也就不足以稱之為「經」。因此,二程也就必然會堅持孔子刪詩之說。當然,於此也可看出二程有相當尊〈序〉的傾向,順著〈詩序〉的教化觀而加以發展其《詩經》學。
二程對於《詩經》中的詩歌,不僅認為與「教化」有密切關係外,他更提出「義理說」以貫串全書,認為:
孔子刪詩,豈只取合於〈雅〉、〈頌〉之音而已,亦是謂合此義理也。如〈皇矣〉、〈烝民〉、〈文王〉、〈大明〉之類,其義理,非人人學至於此,安能及此?作《詩》者又非一人,上下數千年,若合符節,只為合這一箇理。若不合義理,孔子必不取也。(《二程集》,頁40)
二程提出:孔子刪詩時,不僅取合於〈雅〉、〈頌〉的詩歌外,更重要的是,合於「義理」的詩歌才有所保留。因為有義理於其中,所以三百首詩歌的作者非一人,而這些詩歌也已經流傳了千年之久,但是卻都可以「若合符節」,只因其中有「理」(義理)在其中,所以可以穿越一切時間、空間。換言之,所謂的「理」或「義理」是在經書中的。若然,身為一經學家,就必須「由經窮理」(《二程集》,頁158),即透過讀經的方式,去窮究經書背後的「理」。因此,當蘇季明問二程關於治經方面的疑問時,程頤便回答說:
治經,實學也。譬諸草木,區以別矣。道之在經,大小遠近,高下精粗,森列於其中。譬諸日月在上,有人不見者,一人指之,不如眾人指之自見也。如〈中庸〉一卷書,自至理便推之於事。如國家有九經,及歷代聖人之跡,莫非實學也。如登九層之臺,自下而上者為是。人患居常講習空言無實者,蓋不自得也。為學,治經最好。苟不自得,則盡治五經,亦是空言。今有人心得識答,所得多矣。有雖好讀書,卻患在空虛者,未免此弊。(《二程集》,頁2)
程頤認為,治經其實是一種「實學」。所謂的實學,就是包括如《中庸》第二十章中所說到治國的九大法 (责任编辑: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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