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
(简要稿)
编写者 王心竹 俞学明
导 论
教学要求:
了解作为近代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史的产生以及由此所产生争论,加深对中国传统思想丰富性的理解。掌握中国哲学史的特点和大致分期。
一、中国哲学史的合法性问题
作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史)自北大于1914年设立中国哲学门,以及胡适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出版而产生,一些学者认为这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系统诠释中国思想的结果,是以西方的名言范畴系统裁减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资料的结果。因此,从那时起,就伴随着“哲学在中国”和“中国的哲学”的争论,“何谓哲学”、“中国有无哲学”的争论,“中国哲学”就存在所谓合法性危机。对于这一问题,当时金岳霖、胡适、冯友兰等先生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上世纪末、本世纪以来,在全球化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在中西文化进一步交流的推动下,在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下,以德里达访华断言“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为契机,这些问题再度成为争论的焦点,并进而就就中国哲学(史)学科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能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展开了讨论。通过对这一问题的了解,需要学生明白其中的争论不仅是学术争论,而且是话语权之争,其次,还须明白无论是作为近现代知识系统和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是否合法,并不妨碍我们去了解中国古圣先哲的思想精粹,不妨碍我们去学习我们民族的内在精神意蕴;最后,这些争论为我们多向度解读中国传统提供了可能,当然其中有谁更接近中国思想文化内在精神的区别,也必须强调中国传统的开新,即在“接着讲”、“照着讲”的基础上,如何“自己讲”,如此,才有生命力。
二、中国哲学史的特点与分期
(一)特点
虽然说作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史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系统诠释中国思想的结果,但许多学者还是在与西方哲学差异的前提下大致总结出中国哲学的特点。
梁漱溟在《东西文化极其哲学》中,以中、西、印相比较的方式肯定中国哲学的意义和价值。
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总结出六条:合知行;一天人;同真善;重人生轻知识;重了悟而不重论证;既非依附科学也不依附宗教。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以《中国哲学的问题和精神》、《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为题探讨了中国哲学特有的问题和精神,即将出世和入世这两个反命题统一成一个合命题,内圣外王,以及富于暗示、言简意赅的表达方式。
一般认为中国哲学的特点是:对人的特别关注;道德哲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象征类比与整体化的思维方式。
(二)分期
中国哲学史一般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先秦诸子百家时期;两汉经学时期;魏晋南北朝玄学兴盛、佛学兴起时期;隋唐佛学时期;宋、明、清理学时期;近代、现代文化反思、中西碰撞时期。本课堂只讲授至1848年鸦片战争时期。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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