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位圣贤---程颐
之十二)
十四,程颐
程颐(1033~1107),北宋教育家、儒家学者、著名哲学家、思想家,理学创立者之一、"洛学"的创始人之一。字正叔。洛阳伊川县人,世称"伊川先生"。
皇佑二年(1050),程颐十八岁,即上疏仁宗,劝其以王道为心,黜异学。在游太学时,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问诸生,程颐对以"学以至圣人之道", 作《颜子所好何学论》,胡瑗惊叹其文。与其兄程颢同拜北宋哲学家周敦颐为师。王安石当政时期,与其兄一
起反对变法,讲学于洛阳,故称其学为洛学。王安石当政时,未被起用,受到正在洛阳编撰《资治通鉴》的司马光赏识。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到了司马光执政时,以司马光、吕公著之荐,诏为西京国子监教授,力辞;元佑元年(1086),以秘书省校书郎入京,即改为崇政殿说书,为皇帝侍讲。闻皇帝于宫中沐浴而恐伤蝼蚁,叹曰,"推此心以及四海,帝王之要道也。"早春杨柳初发,皇帝戏折柳枝,程颐严辞制止。在为哲宗侍讲期间,敢以天下为己任,议论褒贬,无所顾忌,声名日高,从游者日众。元佑二年,因与苏轼等人的争端受排挤,出管勾西京国子监。元佑五年(1090),丁父忧去官。元佑七年,丧服除,召为西京国子监,辞。改授管
勾崇福宫,以疾辞。绍圣年间,以党论放归田里,削籍送涪州编管。程颐在被贬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赦归洛阳。是时,党禁未息,曾有圣旨追毁其所著文字。大观元年(1107)九月,卒于家。将卒时,弟子进言,以为平日所学,此时正可为用,程颐眼微睁,竭力而言:"道着用便不是。"即卒。程颐为人严正,程颢以为师道尊严,存乎其弟。平生诲人不倦,程氏门人,多出于他的教诲。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正公。淳佑元年(1241),封伊阳伯,从祀孔子庙庭。因反对司马光削职被贬。徽宗即位,赦免,但不久又被排斥,宋徽宗时,被定为“奸党
所属流派
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少年时曾与胞弟程颐同学于当时名儒周敦颐。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 世称"二程", 他被习称为"小程"。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 故世称其学为"洛学"。 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二程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
主要思想简介
在哲学上,二程的思想学说基本一致,程颐与程颢以"理"为最高范畴,以"理"为世界本原。程颐认为,理是创造万事万物的根源,它在事物之中,又在事物之上。他认为,道即理,是形而上的,阴阳之气则是形而下的。离开阴阳就无道,但道不等于是阴阳,而是阴阳之所以然,"所以阴阳者,是道也"。他明确区分了形而上与形而下,以形而上之理为形而下之器存在的根据。他又从体用关系论证了理和事物的关系,认为理是"体", 而事物是"用", "理"即物"则",提出了"理一分殊"的命题,论述儒学从家庭伦理到社会伦
理乃至宇宙天地万物之一体和谐。程颐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规律,天之所以高,地之所以深,万事万物之所以然,都有其理。他进一步认为,"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天地间只有一个理,这理是永恒长存的。这样,他就把事物的规律抽象化、绝对化,使之成为了独立的实体。程颐承认每一事物发展到一定限度,即向反面转化。他说:"物极必反,其理须如此。"他还提出物皆有对的思想,说:"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这反映了他的事物"有对"的朴素辨证法观点。
在理气论方面,程颐认为,一切事物莫不有其"所以然",事物的"所以然"即事物的"理"(亦称"道"),他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所以一阴一阳,道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三);又说:"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这就是说,一阴一阳是气不间断的循环过程,而道则是这一过程之所以产生的内在根据。这一思想,发展了《周易》哲学中的阴阳理论,表明了程颐对"理"的认识和规定的深入。程颐反复强调了以"理"为本的思想,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 (《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他不同意张载关于气能聚散的理论,认为气不是循环的而是"生生",即不断消尽又不断产生的,气不断产生的根源就在于"道", "道则自然生万物", "道则自然生生不息"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从理气论引出理事论,程颐提出了"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周易程氏传序》)这一重要的哲学命题,认为理是事物内部的根源,事物是理的外在表现,理为体,事为用,体与用是统一的,同时也都是实在的,两者相即而不离。这一思想实际是针对佛教哲学中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把本体与现象截然两分观点的反驳,程颐在此点上发展了中国本土的传统哲学。此外,在理气的动静观、变化观等问题上,程颐的思想也都有特色。
在人性论方面,程颐以为人的本性,用儒家的"理"来规定人的本性,提出了著名的"性即理"的观点,大大发展了儒家的性善论。所谓的"性即理",就是认为社会的道德原则是人类永恒不变的本性;性无不善,人所以有善与不善,是由于才的不同。才是由气而来的,气有清浊不同,故才也有善与不善之分。只讲本然的善性,不能说明人何以有恶;只讲气禀之性,则不能说明人性本善。他具体区分出了两种"性", "天命之性"是性之本,"气质之性"是人一生出来时所禀受而成的,前者即"理",它才是性的根本。他认为,孟子讲人性本善是讲的前一种性,荀子、扬雄讲人性本恶、人性善恶混是讲后一种性。他认为讨论性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因此提出,"论性不论气,不备(指孟子);论气不论性,不明(指荀、扬)"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这个观点以后为大多数理学家所接受。
在心性论上,他不象程颢只是简单地说一个"心是理",而是吸收了张载的"心统性情"说,强调心的体用性情层面的差异。但同时体用性情、形上与形下又不是截然对立的,所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一方面,继承了儒学的性情一贯的传统;同时,对"性"的形上层面作了比较严格的保证。
在修养方法上,在修养功夫即人的自我培养和自我实现方面,程颐主要是提出了"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 (《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这一让后来的理学家反复读者讨论的命题。程颐认为,"所谓敬者,主一之为敬。所谓一者, 无适之谓一",人的道德情操和境界的培养,主要依赖于"主敬"的修养,即排除杂念,把注意力集中到内心,使心不放驰,始终保持一种敬畏的心境。但是,驻有"主敬"的修养还不够,还必须通过学习即"格物穷理",具体研究事物的道理,以不断充实自己,并以之来检查自己的思想是否合于理义
程颐所主张的"敬",除了这一层意思之外, 还讲究人的容貌举止的严肃和庄重。在宣扬伦理道德方面,程颐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后作为衡量淑女的标准之一。
程颐论述为学的方法时提出自己的格物致知说。认为格物即是穷理,即穷究事物之理;最终达到所谓豁然贯通,就可以直接体悟天理。他所讲的穷理方法主要是读书、论古今人物、应事接物等。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程颐主张以知为本,先知后行,能知即能行,行是知的结果。
主要著作
程颐主要哲学著作有《周易程氏传》,还有《定性书》、《识仁篇》、《遗书》、《文集》、《经说》等。他与程颢的著作,明代后期合编为《二程全书》。有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
程颐的生平,《宋史.道学传一》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其著述,除了与程颢编在一起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以外,尚有《伊川易传》、《河南程氏经说》
对中国社会及哲学界的影响等
程颐的哲学,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命题,程颐一般是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的,程颐这一套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对宋明哲学发生了很大影响,对后世儒者尤其是对朱熹有很大的影响,为理学新体系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二程开始, "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 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 天下之定理, 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对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他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而客观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理。他说:
凡眼前皆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热,水之寒等。他认为只是知道天之高,地之深还不够,天高地深都是已经如此,还不是天之高,地之深的原因。而终结事物之所以为然的原因,即是理,万物皆是一理。
在解决道、气关系时,指出: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
理与道在程颐的哲学里是异名同实同质概念。
所以程颐把理和道看作是万物的根源。
程颐的认识论,以主观为标准,提出,己便是尺度,尺度便是己,理与己一。这种认识论根源于天人本无二、天道与人道合一的观念。但他认为人心与道心有区别,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所以他提出减私欲,则天理自明的思想。他不赞成佛教的坐禅入定,也不赞成道教的绝圣弃智,主张守一,主敬,通过内省的方法正其心,养其性,然后去体验本来无私无欲的道心,亦即天理,即格物穷理的内省工夫。
程颐和程颢的哲学都归于理学,但对“理”的理解各有不同。程颢侧重于以心解理,程颐则侧重于理与气的关系上去理解。程颢的思想开启后来陆王心学(陆九渊、王阳明),程颐的思想则更多的被后来的朱熹所继承。
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圣人之志,止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圣人以天地为心,“一切涵容复载,但处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圣人为职志。在教育内容上,主张以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学者须先识仁。仁者蔼然与物同体,义、智、信,皆仁也。”《宋史》称他“学本于诚,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指南,而达于‘六经’”。教育以德育为重,强调自我修养,其途径为致知、格物、穷理。“致知则智识当自渐明”,致知乃在穷理,即尽天理。致知的办法是“格物”。“格,至也”,“格”是内感于物而识其理。“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
心“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内感”而不重外面事物。在学习方法上,强调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须晓其文义,然后可求其意,未有文义不晓而见意者也”。另外,主张读书要思考,“不深思则不能造其学”。或曰:“学者亦有无思而得其乎?”其教育主张和思想对后世教育影响极
程颐的政治思想继承了孟子和孔子的政治论,程颐试图使他们的政治思想与自己的理气论相适应.他依据自己"天理"的本体论观念把"仁政"和"礼国"提高到一个普遍的政治模式.程颐的政治思想除了重视政治的原则和实践的方面以外,还依据诚论提出一种政治性的工夫论来表现政治的形而上学的起源和作用,"立志"、"正心"、"诚意"、"敬"、"修身"都是程颐政治性的工夫论
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 (责任编辑: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