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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经-6

时间:2012-02-22 11:07 来源:未知 作者:程功

尿寒灰
  <原文>
  韩安国为梁内史,坐法在狱中,被狱吏田甲辱之。安国曰:“寒灰亦有

燃否?“田甲曰:“寒灰倘燃,我即尿其上。“于后,安国得释放,任梁州

*史,田甲惊走。安国曰:“若走,九族诛之;若不走,赦其罪。“田甲遂

见安国,安国曰:“寒灰今日燃,汝何不尿其上?“田甲惶惧,安国赦其罪

,又与田甲亭尉之官。
  <译文>
  韩安国担任梁国内史时,因犯法被关到监狱中。狱中小吏田甲侮辱他。

韩安国问田甲:“冷却的灰可重新燃烧起来吗?“田甲说:“如果冷灰可以

重燃,我就用小便浇熄。“后来,韩安国释放出狱,被任命为梁州刺史。田

甲吓得逃跑了。韩安国说:“田甲如果逃走,就把他的家族都杀了;如果不

走,可以原谅他的罪过。“田甲于是来见韩安国。韩安国问田甲:“冷灰今

天重燃,你何不用尿浇熄呢?“田甲十分害怕,韩安国却原谅他的罪过,并

授予他一个亭尉官职。
  诬金
  <原文>
  直不疑为朗同舍,有告归者,误持同舍朗金去,金主意不疑。不疑谢,

有之买舍,偿之。后告归者至,而归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
  <译文>
  直不疑住集体宿舍,有一个回家的人,误将同舍郎的金子拿走了。同舍

郎怀疑直不疑偷走他的金子,直不疑表示认错,买了金子,还给了他。等到

回家的人回来后,将同舍郎丢失的金子如数归还,同舍郎很惭愧。因此大家

都称直不疑是忠厚的人。
  诬裤
  <原文>
  陈重同舍郎有告归宁者,误持邻舍郎裤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说,

市裤以还。
  <译文>
  陈重同宿舍有人回家去,误拿了邻宿舍人的一条裤子。主人怀疑是陈重

所拿,陈重也不申辨,买了一条裤子还他。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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