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名人故居切忌过滥
陈飞
刚刚读到一条叫人耳目一新的消息:爱国学者、著名记者、现代作家曹聚仁之女曹雷,坚决反对为她的父亲修复在老家的故居。当前,为名人修复故居已成时尚,不少人趋之若鹜,没想到竟有持异议的名人的家属。慨叹之余,禁不住提笔一议。
我当然不是一般地反对修复名人故居。因为名人故居也是一种有价值的“文物”。但我坚决反对修复名人故居过滥。
防“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名人”的范围宜从严,应该是确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并对历史起过积极作用的;二是“故居”的范围也宜从严,决不是跟名人沾边的旧房子都在修复之列。应选确属名人长期居住过、有特色、有纪念意义的。对上述两个方面,都应从严掌握,宁缺勿滥。否则,“名人故居”将多如牛毛,好事也要办坏。
曹聚仁是值得纪念的。曹聚仁曾经第一个向国内外报道台儿庄战役的胜利,第一个向国外报道“皖南事变”的真相,他是中国新闻史上一位有贡献有影响的记者。他的文学作品,特别是他跟鲁迅的深厚友谊,在文学史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这些,都值得后辈认真去研究,去学习。但是,这些研究、学习,是要花大气力的,比起“修复故居”之类活动,决不可同日而语。前者,也许要苦煎苦熬十年八年,且未必能取得“突破性成果”,更未必能取得“丰厚回报”。一个人如果心浮气躁,如果不能耐得寂寞,就会对这些“研究”不屑一顾。而后者则迥然不同了。这类活动,便于炒作,不难搞得轰轰烈烈,还可以在海内外广拉赞助,里面的“名堂”就更多了。一句话,不仅容易大出风头,更可从中捞取种种“实惠”,实属名利双收之举。只是这种对“名人”的“纪念”,往往与“名人”的精神背道而驰,甚至是对名人的亵渎。(载《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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