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聚仁致鲍耀明书信之二
耀明我兄:
弟第二次来北京(曹聚仁受新加坡《南洋商报》委派,作为新加坡工商考察团随团特派记者于1956年7月1日首访北京,7月16日,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等在颐和园接见并宴请曹聚仁,曹聚仁以《颐和园一夕谈--周恩来会见记》为题写成文章,发表在1956年8月14日《南洋商报》上,第一次向海外传递了“国共可以第三次合作”的信息。--笔者注),又已旬日,一俟私务终了,即行返港。
敝戚王德贞(曹聚仁在香港的红颜知己,曾资助她往东京早稻田大学念书,并润笔王德贞小姐所著《少女手记》,该书由创垦出版社出版。--笔者注)在东京即将开学,还乞我兄再予设法划款日币五万无 。弟下月初返港,即行面奉(这一回,非请我兄即划不可,因为开学在即了。)
王德贞住东京都新宿区饭冢町一丁目四六一番地大高方(方系转交之意。--笔者注),兄所素知,特再奉告,乞即将划款条航寄为盼。种切面谢。
即颂
秋祺
弟曹聚仁顿首
(1956年--笔者注)9月11日
弟北京通信为:北京西直门马相胡同七号交(此原为曹聚仁胞弟曹艺当时任交通部专员时在北京的住址。--笔者注)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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