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平他谓之和
另有两则时间更早的谈论和谐的高论,也是大家熟知的。一则是周太史伯与郑桓公议论周幽王,时在西周末年,载于《国语·郑语》:
(史伯曰:)今王(周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从发展的高度来看和与同,和者生机勃勃,同者死气沉沉。
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和者以他平他,所以生机勃勃;
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同者以同济同,故而死气沉沉。
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先王正是以和的方法,创成万物。
和是宇宙的本然状态,也可以是人们按和谐原则构建出来的生活环境。和是自然的一种动作,也可以是人们按自然本性应对自然的思维方法。无论是状态还是动作,是环境还是方法,和谐总是由两相对反、互为他者的元素激荡而成。这就是所谓的“以他平他谓之和”。
“他”和“他”,在这里是正相对立的异。以施政上的宽和猛为例,孔子曾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政宽有宽的过与失,政猛有猛的过与失;以此之过,济彼之失,以此之失,泄彼之过,这就叫做“以他平他”,或者叫做“平之以和”。其结果便“政是以和”,出来一副第三种状态,有宽有猛无过无失的和的状态。
细分起来,和的状态或动作,还有“包容式”和“超越式”之不同。孔子在上述“政是以和”后,曾引《诗》并论之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这里排列出了四种状态:施之以宽、纠之以猛、平之以和,以及和之至也(可以称之曰“太和”)。其“平之以和”的“和”,是包容着对立者譬如说“远”“迩”于其中的状态;而“和之至也”的“太和”,则超越乎对立者譬如说“刚”“柔”之上。我们如果设宽为A设猛为B,那么和将是亦A亦B,而和之至则是不A不B。
如此细分“和”的包容式和超越式,在不同学派的诸多文献中,都有运用,说明它是公认的真理,而非谁家的偏见。
譬如孟子谈圣,有曰:“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伯夷和伊尹,在出处态度上,一A一B,或清或任,正相对立;柳下惠包而容之,亦A亦B,是为圣之和。孔子则与时偕行,超凡脱俗,从心所欲,可以则以,达到了不A不B的“和之至也”状态。
再如庄子在《应帝王》篇谈真人的四相。第一种相叫“地文”,是一种静止不动之相;第二种相叫“天壤”,是一种运动不止之相;第三种相叫“太冲莫朕”,是一种动静冲和亦A亦B之相;最后一相叫“未始出吾宗”,是一种不A不B的无相之相。
佛学也不例外。天台宗的《法华玄义》谈论各色人等对事物的不同认识程度时,便说:“若三界人,见三界为异;二乘人,见三界为如;菩萨人,见三界亦如亦异;佛见三界非如非异,双照如异。”
凡此种种,表明人们对和谐的理论的了解,已经相当细致入微了。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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