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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稳定和谐社会

时间:2012-02-15 10:35 来源:未知 作者:程功

建设稳定和谐社会-转载南方日报

  社会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社会的稳定和谐表现于这个系统内部

各个要素之间的协调有序。如果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处于紊乱无序的状态,

整个系统就会出现混乱甚至发生严重冲突。

  稳定压倒一切,是党中央不断强调、我们必须牢记的重要原则。这是因

为,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改革和

发展都无从谈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会成为一句空话。改革只能在社会稳

定的环境中向前推进,是我们党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取得的共识。在深化改

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然涉及各方面的利

益调整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比如,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矛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经济

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收入分配方

面的差别产生的矛盾,等等。维护社会的稳定,一个重要的工作切入点就是

妥善处理社会系统内部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

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把稳定和谐列入建设和谐广东的一个重要方面,出发

点是为了顺利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全国前

列。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我们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按照省委的战略构想,和

谐的广东社会是一个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社会,是一个

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的社会,是一个能够保障公民安居乐业的社会。这就要

求我们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增强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和谐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

定和谐。

  宏观上看,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涉及到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

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另一方面是警惕国

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恐怖犯罪。人民内部矛盾是建立在人民根本利

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增强人民的团结;处理得不好,就会

使矛盾激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分析和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研究探索

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规律和化解办法,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

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

芽状态,坚决防止用强迫命令等不正确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此同

时,我们也要有必要的敌情观念,有必要的政治警觉,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

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诸如“黄赌毒”和“非法传销”活动等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缔邪教组织。

  加强利益协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既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

政治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需要齐心协力、

齐抓共管,为深化改革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和谐广东创造出良好

的氛围。
 


(责任编辑: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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