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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商与捐纳

时间:2011-04-03 06:08 来源: 作者:程希桂

明清徽商与捐纳

摘  要:捐纳制度为商人入仕开辟了道路。随着明清捐例频开和科举的艰辛,“贾而好儒”的徽商已不再仅仅满足于科举入仕,而是频繁通过“捐纳”为自身乃至子弟谋取功名。捐纳对徽商产生了深刻影响:首先,有助于徽商商业活动的顺利展开;其次,实现了徽商向“绅商”的角色转换和在徽州地方的崛起;再次,徽商商业利润的封建化,不利于徽商资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复次,也给徽州带来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败坏了徽州良好的学风。

一、写作的缘起

“扬州好,侨寓半官场。购买园亭宾亦主,经营盐典仕而商,富贵不归乡。”这是清代惺庵居士《望江南百调》中的一首,说的是侨寓扬州的大商人,在经营盐业和典当业获得了巨额财富后,他们不仅购买豪华的园林,还捐钱买官,成为“仕而商”的官商。诗词虽不足为信史,却在一定程度也反映了当时商人热衷于捐纳为官的社会现象。捐纳是中国旧时以捐资、纳粟等方式取得官爵(虚衔或实职)的办法。它在中国源远流长,秦始皇四年(前218)“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1]汉文帝也允许人民缴粟赎罪或者赐予官爵,[2]后历代相沿。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奉行“有市籍者不得为宦”[3]的“抑商”政策之下,捐纳制度无疑为商人入仕提供了契机。近来对捐纳制度及其与吏治关系的研究已达到很高的水平,[4]然而对捐纳与商人之关系虽有提及,[5]却尚无专文论述。
商贾捐纳之例古已有之,西汉“武帝复鬻武功爵,盐铁富贾相率而至。”[6]元朝“至正乙酉间,江南富户多纳粟补官,倍于往岁……富户杂流皆可入官,有至贵受宣命秩高品者,时人嘲诗有‘茶盐酒醋都提举,僧道医工总相公’之句。”[7]天历二年(1329),关中大旱,饥民相食,张养浩“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8]明清时期,商贾报捐更是络绎不绝,明景泰三年(1452)十二月,留守左卫小旗徐靖曾说:“近来中外豪富之家纳粟补官者,俱实授锦衣卫。”[9]清“咸、同之际,捐例大开,稍有余赀者,莫不捐纳一官,夸耀乡里。……潘中丞某以商贾起家,纳粟得巡检,署广东某缺。获巨万,乃改道员,指贵州,寻护臬篆。不数年,而竟黔抚矣。”[10]素有“官商”、“儒商”之称的徽商对捐纳更是趋之若鹜,如黟县商人姚胜隆,“字有朋,……黟双溪南人……乾嘉之际,发著于浙江之常山县……以赀援州同衔,阶儒林郎。”[11]汪选敏,“字逊修,世居安徽黟县石门厦。……君年十四,从父苏州学为贾……孙哲字学甫,以县学增生援例为县丞,分发甘肃补用,以劳绩保升知县加同知衔。[12]清休宁商人陈志宏,“字谨斋,陈村人,捐职州同。好善乐施,行贾六合县……子文龙官浙江衢州府通判,封如其官。”[13]歙商“吴绍浣,字杜邨,丰南人。侨居扬州。……晚年纳粟捐道员,补河南南汝光道,卒于官。”[14]徽商捐纳的例子在徽州家谱、方志之中更是随处可见。葛剑雄认为家谱“对先人的爵秩功绩往往夸大其事,将虚衔写成实职,把捐纳当作功名。”[15]因此,徽商捐纳的实际情况应当比家谱、方志等资料中明确记载的更为严重。绩溪商人胡舜申说过:“吾家在唐朝已雄于财,后五世常侍、四世祖客都皆以赀得官。逮于国朝,亦蔚为富室。[16]可见,徽商捐纳之风甚至世代相沿,历史久远。本文拟通过对明清徽商与捐纳之间关系的初步探讨,来揭示商人与捐纳的关系,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二、徽商捐纳之风盛行的原因透视

万历《歙志•赀级九》曾对歙人捐纳的原因做过分析:“吾乡之郎而赀者一也。乃其以赀而郎者则亦有不同焉:具有才徨,不得志于正途,思奋一长以表见者上也;家尚阜殷,可优悠以自逸,勉徼一命以荣亲者次也;赀已澌尽,将困乏之难支,用贾三倍以取偿者,斯为下矣。以上三者,皆有其人,无可悉稽。”[17]这给我们理解徽商捐纳的动机提供了启示,我们认为徽商捐纳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首先,是为了“思奋一长以表见者”,即为了博取功名以光宗耀祖。徽商虽以经商为业,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仍以崇儒入仕为终极关怀,不断督促子弟读书入仕以光大门楣。徽商江终慕“从兄客钱塘,服下贾”,仍时时不忘“程督二子就学:‘吾先世夷编户久矣,非儒术无以亢吾宗,孺子勉之,毋效贾竖子为也。’”[18]徽商内心的自卑感和崇儒入仕的心态昭然若揭。科举乃明清时人读书入仕的主要途径,可“明清科举考试录取率不仅很低,而且一直不断下降。”[19]余英时先生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中也指出:“中国的人口从明初到十九世纪中叶增加了好几倍,而举人、进士的名额并未相应增加,因此考中功名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小。”[20]通过读书科举这条路来实现入仕的梦想自然希望渺茫,对那些不学无术的商贾子弟更是如此。捐纳无疑成了资财雄厚的徽商及其子弟入仕的捷径乃至救命稻草。在扬州经营盐业的徽商程晋芳,早年“屡踬于场屋”,科举之路未通,他却在乾隆南巡时,“年四十余,献赋行在,赐中书舍人”。[21]通过捐纳,徽商实现了自己光宗耀祖的愿望。休宁商人汪一麟,“又名文征,字从周……按状汪为休西城巨族……高祖思美,曾祖希仁,咸以输粟给边,例得赐冠服,旌其门曰‘尚义’。祖麟祥,敦善乐施,郡守揭名‘旌善亭’。父福坚,号西潭……(一麟)少习举子业,因念其世殖淮扬间,寡兄弟可托,遂弃儒就之。……与伯氏子分产,腴薄罔计。见人贫必贷,不能偿即焚券不责,乡党称为善人。邑大夫每造其庐敬礼之,表其堂曰‘世义’云。君慕古嗜学,尤耽墨缯。游洪都,诸藩闻君名,屡召见,辄以布衣辞。益府因授以良医冠服”[22]汪一麟家族屡受旌封,可谓荣耀至极。
其次,就是“赀已澌尽,将困乏之难支,用贾三倍以取偿者。”即通过捐纳入仕来牟取更大的商业利益。“明清时期的商人,特别是盐商,如果没有政治身份和政治后台,是很难在盐业中立足的。因为盐业是一种官督商办的特殊行业,商人从事盐业经营是受封建国家控制的,所以,‘盐商为了求得生意亨通,财源茂盛,就要依附于封建势力。具体地说,要投靠盐政衙门,同时,也要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地位,以利于与盐政官员乃至封疆大吏直至天子相往还。徽州盐商明了这种政治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于是通过种种手段,以跻身封建士大夫行列。’”[23]在清代两淮盐场,徽商几执诸盐商之牛耳,“两淮八总商,邑人恒占其四”,而这些总商其实就是官商,他们的“官衔”无疑是通过捐纳的方式得来的。如歙县棠樾鲍氏的著名代表人物——扬州大盐商鲍志道就“始以赀阶布政司理问,加四级,嗣加道衔;乾隆庚戌,恭祝高皇帝八旬万寿,钦奉特旨加顶带一级。”[24]其子鲍漱芳也初“由太学生捐职员外郎;嘉庆乙丑,两淮鹾使奏以办年运久,遇事奋勉,奉旨从优议叙盐运使职衔”,后又以轻财好义,“晋授中议大夫,议叙道衔,加一级”。[25]
再次,是保障其财产的需要。中国传统社会的官民二重结构,对于四民之末的商人而言,他们的财产是没有明确而切实的法律保障的,因此他们不得不通过入仕的方式进入统治阶层,从而获得特权,能够有力地保护自己的财产。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说过:“中国人传统地把做官看得重要,我们有理由说是由于儒家的伦理政治学说教了我们一套修齐治平的大道理;我们还有理由说是由于实行科举制而鼓励我们‘以学干禄’,热衷于仕途;但更基本的理由,却是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了做官的人,准备做官的人,乃至从官场退出的人,以种种社会经济的实利,或种种虽无明文确定,但却十分实在的特权。那些实利或特权,从消极意义上说,是保护财产,而从积极意义上说,则是增大财产。”[26]官民二重结构也使得商人在与官员打交道时无公平可言,甚至屡遭敲诈勒索,因此,“一些商人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以结交士人为荣。以捐纳钱财取得进入权力阶层的资格,将自己变为交换的另一方,摆脱不公平的交换关系。但在当时传统的习俗中,只有士人进入权力阶层才是正常的,商人对明代一些重大问题决策的影响有时恰恰是在政治之外。开中制的改革,由纳米中盐改为纳银中盐,得利最大的应是两淮的盐商。”[27]作为两淮盐商中坚的徽商无疑是捐纳中最活跃者。还如休宁商人“汪次公名浩,字本宽,新都海阳人也。……父文晟输粟助边,拜民爵一级,生子两人,长曰濂,次即公。年十四,父早世,公与兄即勉勉修父所为业。……所至吴越,即交欢吴越缙绅士,转在楚蒲圻,楚人士争交欢者复如吴越。后倦游,谢楚客归,相对泣旗亭下,不能别去,其为人士倾企多类此。”[28]孙仕铨,字有衡,号毅必。自少英迈,识度老成。贾宛陵……尝输粟赈饥,荣膺冠带。”[29]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士商关系的新变化,人们往往更加关注于实际的经济地位,对正、异途的争辩日益淡化,如明代福州,“而时俗杂好事,多贾治生,不待危身取给。若岁时无丰,食饮被服不足自通,虽贵宦巨室,闾里耻之。”[30]说明人们品评人物的标准已不再囿于身份地位,而兼顾其经济状况的好坏。这也给徽商捐纳提供了某种机遇,减轻了徽商捐纳时所承受的舆论压力,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徽商捐纳之风的盛行。

三、徽商热衷于捐纳的影响

据明清法律,“纳粟义民”亦得“赐以冠带,荣其终身,免其杂泛差役”。[31]徽商通过捐纳跻身统治阶级,还享受到了封建政府给予的种种优惠,这些对徽商的商业经营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而与此同时,作为封建势力组成部分的捐职徽商也从此失去了向资本家过渡的可能性,注定要成为近代化的牺牲品。捐纳对徽商的影响具体体现在:
首先,有助于徽商商业活动的顺利展开。捐纳获得的较高的身份地位使徽商具备了调解商业纠纷、抗衡官吏敲诈的能力。如汪内史士明,“歙之潜川人也。……父良仕,故儒生去之。贾广陵,日赋诗行酒为乐。而公好学滋甚,渔猎百家,尤长《左氏春秋》。明习世故,所亿屡中,不侵然诺。同人有难,尝以身覆护唯谨,人推为祭酒。即有积怨深怒,片言立解。其忍嗜欲,与僮仆同苦乐如白圭,能择人而任时如范蠡。贾乃大起,什伯其父。中贵人以榷税出,毒税四海,而诛求新安倍虐。公叹曰:‘吾辈守钱虏,不能为官家共缓急,故掾也鱼肉之,与其以是填掾之壑,孰若为太仓增粒米乎。’应诏输粟实边过当,授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而家难寝抒矣。”[32]清婺源商人詹荫梧,“字士高,察关人。国学生。性慷慨。贸易平湖,尝欲立会馆,以敦梓谊,徽商皆有难色。适王廉访竹屿来宰平湖,梧具陈其意,王为集徽商议,嘱梧首捐钱五百缗为倡,又购地二十亩作义辨,同乡咸称美举,乐助焉。[33]詹荫梧这个“国学生”的帽子显然是捐纳所得。徽商胡梧,“字树思,徽州府城小北门四管人,乾隆丙午,顺天乡试,填榜,吏误连试笔,实年实字书之,遂名梧实。其先世儒者十一世,皆学生,父王,字澹中。……澹中君有门生官杭州,遗信召之,至则官以事坏,遇亲串卖盐浙中者,假赀置湖绢,往来扬州,又置茶,皆获利,时已纳粟作监生。”[34]一些侨寓盐商还通过在侨寓地施善和捐纳来取得当地人的支持,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如歙县盐商汪朔周“籍扬州……曾捐资修范公堤,岁荒赈粥。事闻,给七品顶带。”[35]
其次,实现了徽商向“绅商”的角色转变和在徽州地方的崛起。徽商通过捐赀得官,“俨然列于缙绅”,[36]“绅商”的身份使徽商在徽州地方社会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同时,他们居乡以后便由大商人一跃而为乡绅,在徽州地方的地位迅速崛起。明“武宗时,富民纳粟赈济,千石以上者表其门,九百石至二三百石者,授散官,得至从六品。世宗令义民出谷二十石者,给冠带,多者授官正七品,至五百石者,有司为立坊。”[37]这些政策上的鼓励进一步巩固了徽商在地方的乡绅地位。如休宁商人汪新“年十五,挟赀游淮扬,……会诏输粟佐边急,公应诏授南昌卫指挥佥事,亡何,即谢事归家。……归时,诸缙绅文学赠言,……是年五十岁。邑令陈公、郡大夫栗公闻公为人良,说以乡社宾请。后邑大夫岁时存问,为声郡国。”[38]当然,商人捐纳成为乡绅,对地方的消极影响也是存在的,《明史》即发过这样的感慨:“昨以国用耗乏,谋国大臣欲纾一时之急,令民纳粟者赐冠带。今军旅稍宁,行之如故。农工商贩之徒,不较贤愚,惟财是授。骄亲戚,夸乡里,长非分之邪心。赃污吏罢退为民,欲掩闾党之耻,纳粟纳草,冠带而归。前以冒货去职,今以输货得官,何以禁贪残、重名爵?况天下统一,藏富在民,未至大不得已,而举措如此,是以空乏启寇心也。章下廷议,格不行。”[39]徽商中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
再次,徽商商业利润的封建化,不利于徽商资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从而阻碍了徽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跻身绅衿行列,徽商不得不付出一笔商业利润,一些徽商就感慨过:“捐监援职,计费匪轻”。[40]同时,“‘输粟入监’与‘官衔买卖’的推行,使一部分商人通过身份买卖的方式得以进入更高的等级,既维持了旧的身份等级体系,又削弱了社会反抗的势力,增强了商人与官僚、封建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41]阻碍了徽商向近代商人的过渡,为徽商的衰落埋下了必然的种子。
复次,徽商热衷于捐纳也给徽州带来了不良的社会风气。捐纳之风败坏了徽州良好的学风,使得许多徽商子弟乃至其他徽州人往往钟情于捐纳,不复勤勉读书,如清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徽州之汪氏、吴氏,桐城之姚氏、张氏、左氏、马氏,皆大姓也。恒买仆或使营运,或使耕凿。久之,积有资,即不与家僮共执贱役。其子弟读书进取,或纳资入官,主不之禁。”[42]说明捐纳在徽州社会已成为“入官”的一种重要途径,甚至连一些出身低微的下人也纷纷报捐,如清康熙年间严州遂安的寄庄户中就“有徽民张永登者,出身微贱,违禁捐纳”,于是官府将之“成案勒之石”以示惩戒。[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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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六》。
[2]《汉书》卷4《 文帝纪第四》,又见唐·杜佑《通典》卷13《选举一》:“文帝因晁错言,务农贵粟,诏许人纳粟得拜爵及赎罪。”
[3]《前汉书·景帝纪》。
[4] 捐纳制度本身之研究以许大龄先生的硕士毕业论文《清代捐纳制度》(载许大龄:《明清史论集》北京大
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为代表,此文对清代捐纳制度之沿革、组织、影响考略详尽。相关论文有梁冰、刘蓉:《清代的捐纳制度》(《历史教学》1996年09期),赵德贵:《清代乾隆朝〈推广捐复之例〉研究》(《历史档案》1994年01期),谢俊美:《捐纳制度与晚清吏治的腐败》(《探索与争鸣》2000年04期)。
[5] 王桂清:《从‘三言”“二拍”中商人入仕途径看商人的官本位意识情结》(《北方论丛》2004年第2期第
24~27页)中认为捐纳“为有钱商人步入仕途大开方便之门。” 朱福枝在《武汉商人的公益事业与慈善活
动 》(《武汉文史资料》1997年04期第105~109页)一文中指出捐纳实行后,“纳资求官者多为乡里富民
或巨商大贾。”   
[6] 转引自许大龄:《明清史论集·清代捐纳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7] 元•孔齐:《至正直记》卷4。
[8] 柯劭忞:《新元史》卷250。
[9]《明英宗实录·景泰附录》卷42。
[10] 清·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
[11] 民国《黟县四志》卷14《杂志·文录》。
[12] 民国《黟县四志》卷14《杂志·文录》。
[13] 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尚义》。
[14]《丰南志》第3册《人物·士林》。
[15] 葛剑雄:《家谱:作为历史文献的价值和局限》,《历史教学问题》1997年第6期。
[16] 绩溪《金紫胡氏家谱》载宋乾道元年胡舜申所作旧序。
[17] 万历《歙志·赀级九》。
[18] 歙县《溪南江氏族谱•明赠承德郎南京兵部车驾署员外郎事主事江公暨安人郑氏合葬墓碑》。
[19] 李伯重:《八股之外:明清江南的教育及其对经济的影响》,《清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5页。原引:
据巫仁恕的统计,从明初到嘉靖以后,乡试举人录取率从6%下降到4%以下,而到清代更降至1%~2%之间。
见巫仁恕:《明清平民服饰的流行风尚与士大夫的反应》,刊于《新史学》(台北)第10卷第3期(1999年
3月)。
[20]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53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2月版。原注:详见Ho,Ladder of Success。
例如明代(1368—1644)共取进士24594人,清代(1644—1911)共26747人(页189),所增微不足道。
[21]《碑传集》卷50,翁方纲:《翰林院编修程君晋芳墓志铭》,徐书受:《翰林院编修程鱼门先生墓表》。
[22]《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6《处士一麟公墓志铭》。
[23] 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第176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
[24] 歙县《棠樾鲍氏宣中堂支谱》卷10《世系》。
[25] 歙县《棠樾鲍氏宣中堂支谱》卷10《世系》。
[26]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第11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6月第1版。
[27] 于宝航:《交换关系的破坏与重建》,《东北师范大学大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1期。
[28]《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6《处士浩公传》。
[29]《岩镇志草》,转引自张海鹏、王廷元:《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339页,黄山书社1985年8月第1版。
[30]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记》,中华书局1985年5月版。
[31]《皇明条法事类纂》卷1《职官有犯之四·成化十五年礼部为建言民情事》。
[32]《大泌山房集》卷69《汪内史家传》。
[33]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义行》。
[34]《癸巳存稿》卷15,转引自张海鹏、王廷元:《明清徽商资料选编》211页,黄山书社1985年8月第1版。   
[35] 乾隆《歙县志》卷13《义行》。
[36] 陆陇其《三鱼堂外集》卷1。
[37]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5。
[38]《休宁西门汪氏大公房挥佥公支谱》卷4《明威将军南昌卫指挥佥事新公行状》。
[39]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5。
[40] 徽州《阄书契底》,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号:1000461。转引自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第136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2月第1版。
[41] 赵毅、刘晓东:《传统向现代的萌动》,《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1期。
[42] 清·徐珂:《清稗类钞·奴婢类》。
[43] 清·毛升芳:《冒籍纪实》,乾隆《遂安县志》卷10《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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