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自明
<原文>
高防初为澶州防御使张从恩判官,有军校段洪进盗官木造什物,从恩怒,欲杀之。洪进绐云:“防使为之。“从恩问防,防即诬伏,洪进免死。乃以钱十千、马一匹遗防而遗。防别去,终不自明,既又以骑追复之。岁余,从恩亲信言防自诬以活人命,从恩惊叹,益加礼重。
<译文>
高防当初任澶州防御史张从恩的判官,当时有一名军校叫段洪进,偷公家的木材做家具,张从恩很气愤,准备杀了他。段洪进伪供说:“这是高防让我干的。“张从恩向高防正实,高防认了这件事,段洪进免于一死。于是张从恩拿了一万缗钱、一匹马送给高防,打发他走了。高防平静地离去,始终不辨明自己的冤枉,后来张从恩又派人将高防追了回来。过了一年多,张从恩的亲信说高防自己认罪,是为了救人一命。张从恩惊叹不已,更加礼待高防了。
(责任编辑:程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