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形势决定任务,任务源于形势。形势喜人又逼人,任务光荣且艰巨。 (五)前进中的河南发展态势良好,总体和谐稳定。 ——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处置,努力把问题预防在事前、消除在萌芽、处置在初始、解决在基层。 ——平安河南建设成效显著。打击犯罪力度不断加大,治安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公众安全感由2006年的88.5%上升到2010年的95.06%。连续五年荣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 ——执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加强执法监督,创造了解决法院“执行难”的“河南模式”,建立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两查一访一满意”机制,开展执法巡视,组织案件评查,实行法官绩效考评,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管理、保障,政法队伍的素质、能力、水平、作风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重在持续,就要持续这些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 (六)看形势,重在保持清醒;摆问题,忧患更为强烈。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保稳定、促和谐仍然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遗留问题解决困难。长期以来,河南作为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的省份,承载了许多历史重负,沉淀和累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涉及群体多、涉及人员多,分布地区广、解决难度大。 新的矛盾多样多发。由于底子薄、基础差、人均水平低,我省改革发展的压力大,维护稳定的压力也大,国企改制、下岗失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民生保障等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 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多发的社会矛盾增加了诱发犯罪的因素,动态的社会环境增大了掌控治安的难度。刑事案件总量在高位徘徊,尤其是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比较突出,新型犯罪不断出现。 思想观念需要转变。一些地方和单位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够牢,求实求效的作风不够好,开拓进取的劲头不够足等,影响着工作的深入开展。 方式方法尚待创新。应对新情况、破解新难题的手段、措施不多,时常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 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政法工作同样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我们必须经得住考验,时时警惕危险。 重在提升,就要提升政法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加快领导方式转变。
(责任编辑: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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