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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道德把“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

时间:2012-04-01 10:51 来源:未知 作者:程功


有人说,中华文化是“生命的学问”;也有人说,中华传统文化以道德见长。两说都不无道理,中国传统道德把“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对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释。他的弟子宰我,不愿对父母守“三年之丧”,孔子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不但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而且在子女出生之后,差不多三年的时间内,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中长大的。三年之后,子女才能自己活动。父母不但养育了子女,而且还用尽心力,对子女进行教育,使子女能成家立业。既然父母对子女有如此深厚的恩情,为什么子女不应当加倍予以报答呢?其实早在孔子以前的《诗经?寥莪》中,就有这样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亟”。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说,父母经常抚摸我、喜欢我、养活我、培养我、教育我、看顾我、舍不得我,出门在家都抱着我。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样大,是永远也报答不尽的。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孝”是一种从人类的天性中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情感,这种情感转变成一种纯洁崇高的道德信念,它是人类的神圣血缘关系的必然结果。反过来看,如果一个人在家里对跟自己有最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尤其是“生我养我”的父母都不尊重、不孝敬,又怎么可能对与他(她)血缘关系更远、甚至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友善呢?既然在家就不能做个孝子,又怎么可能指望他(她)对家族、民族、人类有多大贡献呢?这就是古人的基本逻辑。一句话,那就是“家国同构”“家国一体”——在传统社会,“家”(庭)是人生的起点,“家”(族)也是人生的终点——一般人最终被请进祠堂,享受祭祀。

在古代中国甚至是现代中国,家谱族谱的修缮都非常繁荣,家族祭祀也很受重视。家族的历史和家族的仪式增强了家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祭祀就是凝聚人心、促进生命成长的重要仪式。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从生存的意义上说,个人不能指望仅有竞争关系的“他人”,“他人”犹如“陌路”,随处会有危险,所以更多依赖家族。如果我们去看看闽赣客家人的围楼、贵州苗族的山寨、北方平原的“土围子”,那就是家族聚居的方式,就可以体会到一种寻求生命安全的需要。

 第二,从发展的意义上说,人们觉得个人的作为更能依靠的是家庭、家族,古代的宗族对个人生命的延续相当有意义,而且个人人生的价值往往体现于对家族的兴旺发达上,生命意义彰显于光宗耀祖中。

 第三,从感情上说,国人大凡皆有“恋家”情节。“家”是温暖的象征,是爱的港湾。中国俗话讲“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为什么?就是因为那里有无条件的爱。我们熟悉的“犬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是陶潜勾勒的归园田居的生活图轴,而“归园田居”的“归”字,不也正是九九归一、落叶归根、根归泥土的情感皈依吗?

第四,从文化认同的意义上说,墓地、墓碑、祠堂、家谱,比正史更重要,因为正史的认同范围太大,大及国家、政府,更多的是一个政治空间;而家谱、族谱的认同,是基于血脉相承的一群人,是祖辈生息的一块地,特别是祭祀,在对死者的庄严氛围中,在宗庙举行的祭奠仪式里,面对先祖亡灵,家族内部一种强烈的“认同”感被召唤出来。人们常说“一笔写不出两个某字”、“五百年前一个锅里吃饭”,就是说这种特别的认同关系。国人常说“香火”,“香火”是指家族祠堂里有人祭祀,有人纪念。生者祭奠逝者,后人追忆先人,会点上香火,传达敬意,寄托哀思。反过来看,这不断的香火,本身也就意味着同一姓氏的后代的祭祀活动在延续,族类的生命和血脉也就在继续。

所以,殡葬及祭祀活动都是生者与逝者生命接续的过程,是人们从先辈获得如何生活下去之精神与道德原则的中介,是人们获得生命归宿感的基础,即使在今天,仍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岂可取消?又怎能取消?客观地讲,民间祭祀偏向血脉传承在时间上的绵延性,凸现自然生命诉求之“孝”义,无论古今,都有合理性,即使祭祀的表现形式有变,但传承孝道的基本精神不易。

“孝”是血缘伦理范畴。孝的产生,最初出于对父母的感恩。《说文解字》卷八说:“孝,善事父母者。”《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为立教之起点,所谓“百善孝为先”。孝是第一位的伦理道德观念,所谓“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孔子看来,“孝”是“仁”的根本,因为孝顺父母,追念祖先,“犯上作乱”的人就少,社会道德风尚就会好起来,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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