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家训为晋程延在修家谱时制订,以示子孙后代遵守。曾载程氏新安统宗谱。为伊川29世孙程毓梅所录。) 吾之子嗣: 一.莫不孝二亲。 二.莫弃本逐末背毁师长。 三.莫盗贼累耻先灵。 四.畏四知为人仁义。 五.远五刑莫犯刑戮。 六.政宽以调民。 七.躬事廉俭敦厚自裕。 八.勤习经艺引文自饬。 九.用九思立德。 十.无忘好善。 凡此十事行之是吾胤也。莫为他技役使,少小须习坟典,敬慎乡闾,增益门户,勤修祖业,无令废弛也,女须修妇德,莫犯七出,敬依三从,凡在女工,皆可学习,自吾先世以来,死无刑戮,生无忝辱。吾之子孙为人谨慎,勤修谱籍。婚宦有次,男娶室家审其门户。女适外族,择其良善。比见他族之人,仕宦功高,轻疏族属;豪富贵显,欺凌贫贱。公叔并列为人讪笑。盖由不学谱系,莫知原绪。吾之世胤宜莫如此。然三世不修谱无世宦。三世不学问便流为小人,辱于先人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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